◆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会计期末: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
取其低者:确定其报告价值。
◆ 稳健原则
在存货计量上的具体应用。
(一)出售目的存货跌价损失的确定
1.无销售合同出售目的存货跌价损失的确定
◆ 出售目的存货
主要包括库存商品。
◆ 主要计算公式:
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市场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实际成本-存货可变现净值
◆ 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提。
◆ 举例:见教材例3-62~例3-63。
2. 有销售合同出售目的存货跌价损失的确定
◆ 主要计算公式:
存货可变现净值=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实际成本-存货可变现净值
◆ 举例:见教材例3-64~例3-65。
(二)加工目的存货跌价损失的确定
◆ 加工目的存货
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 以原材料为例,主要计算公式:
原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 = 加工完成相应产成品存货的估计市场销售价格 - 至加工完成产成品估计尚需发生的生产成本 - 估计相应产成品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原材料存货跌价损失 = 原材料存货实际成本 - 原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
◆ 举例:见教材例3-66~例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