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高度膨胀的皇权作为中央集权专制政治的轴心,以皇帝作为最高统治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的象征。历史事实表明,封建政治制度总是从各方面突出皇权,围绕着皇权这根主轴运动,
一切军、政、刑、财、文等典章法规的建废和修订,都是依据皇帝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作为取舍标准的。皇帝是国政的最高决策者,拥有不容侵犯的独裁权力。
2.历代封建王朝都大力宣传 “政权神授”, 以“奉天承运”作为论证本身统治合理的根据,以天神地祇、皇天玉帝作为君临全国的后台,以“天命攸归”作为一家一姓垄断最高统治权力的依据。从理论上和体制上体现了神权与政权的高度配合。
3.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政治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儒家政治理论的核心是“礼治”。所谓“礼”,泛指包括政治、法律、军事、教育、社会、家庭在内的严格的等级秩序,其精粹就是所谓“纲常伦理”,而“君为臣纲”又是统率一切的总纲。儒家理论要求全社会所有成员都按照自己的身份和血统,区分尊卑、贵贱、亲疏、男女的地位,依此生活和相处,不得僭越。这对于稳定统治秩序和巩固权力是极为有利的。在统治方法上,主张将礼和刑交替运用,以礼防范于犯法之前,用刑惩治于犯法之后,这比简单地强调镇压更为有效。所谓“以礼入政”、“以礼入法”、“礼本刑辅”等被一再鼓吹和提倡,贯彻到封建政治制度的许多方面。
4.体现着地主阶级专制政治对广大人民的压迫,官僚政治是封建政治制度的本质表现。历代王朝都大力揽权于上而尽量分权于下,军、政、刑、财、文等诸种政务各有专司,地方上又分级设置省、府、州、县以至里甲,各级都各有行政管辖。为保证这一套高度集权的国家机器的运转,维护中央王朝的绝对控制,历代设置了各级各类官吏,相继制订了大量有关文武职官编制、职权范围、品秩等级、俸禄迁转标准、奖惩等方面的规章,并且反复进行修改厘正。在政权体制的各个方面,讲究“以内驭外”,“内外相维,犬牙相错”,往往造成架床叠屋,造成互相钳制、职权交叉、责任不清。这就形成冗官冗吏充斥,官吏成分庞杂,素质不高,普遍腐败,有时甚至有意重用宦官和外戚。官僚政治是一种与专制统治相结合的政治形态,是封建政治制度的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