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历史考据学通论

主讲教师:

教师团队:共1

  • 乔治忠
学校: 南开大学
开课院系: 历史系
专业大类: 历史学

本系列主要讲述历史认识与历史考据、中国历史考据学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历史考据方法论、历史考据学的思维路向等方面,历史学是一门源远流长的学科,其实质不过是一种理智性、系统性的历史认识。

教师团队

乔治忠

职称:教授

单位:南开大学

部门:历史系

职位:教授

考据学

考据学是一种治学方法,又称考证学或朴学,主要的工作是对古籍加以整理、校勘、注疏、辑佚等。对于考据学,梁启超在“概论”中有几句扼要的话:其治学之根本方法,在“实事求是”,“无证不信”。其研究范围,以经学为中心,而衍及小学、音韵、史学、天算、水地、典章制度、金石、校勘、辑佚,等等。而引证取材,多极于两汉;故亦有“汉学”之目。

在中国学术史上,考据学同所谓汉学是密切联系的,是汉学家所使用的治学主要方法。汉学是对宋学的一种反动,滥觞于明末清初,大盛于乾嘉时代,考据学大体也是这样。详细论述,请参阅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及

考据学产生在明代中后期,“它与清代考据学不论从时间的前后衔接,还是从学术思想、治学方法及学术成果的继承和发扬上来说,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该书第37页)。

清代考证学得到了迅速发展,全盛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惠栋、戴震、段玉裁、王引之,王念孙,等等,考证方法大同小异。到了章学诚,又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论点,有前进一步。

考据学作用及影响

关于清代考据学对后世的作用和影响,有些学者认为,考据学“了无益处”、“究复何用”,完全否认考据学的价值和对后世的贡献。实际情况到底怎样呢?我们知道,清代考据学者不仅对传统儒家经典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研究,而且还对诸子百家、史部、集部等更大范围内的传统文化典籍进行了清理和爬梳。他们通过校勘、辨伪、辑佚、注疏、考订史实等多种手段,对浩如烟海的古代文化典籍做了去伪存真、正本清源的工作,使许多面目全非、久已散佚、真伪混杂的文献基本恢复了本来面目,使许多晦涩深奥、不能卒读的典籍,大体可供阅读研究。如果没有清代考据学者的整理与研究,近现代学者要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不知要走多少弯路,耗费多少精力。尽管其研究和整理尚未能进入理性的批判与反思这一层,但他们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较为翔实可信的资料。诚如郭沫若所说:“欲论古人或研究古史,而不从事考据,或利用清儒成绩,是舍路而不由。”(郭沫若《读〈随园诗话〉札记》,作家出版社1962年版,第88页)

的确,清代考据学是研究传统文化学术最基本的方法。不论是近代学者,还是现代学者,无论其承认也好,讳言也好,只要是以我国传统文化典籍为研究领域或研究对象的,都或多或少地要运用清代考据学的成果和方法,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代学者对清代考据成果和考据方法的广泛运用和借鉴,充分说明了考据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强大的生命力。特别是清代考据学所具有的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怀疑否定的批判精神、敢于超越前人的创造精神,以及“不攘人之美”、反对抄袭的学术规范,对于我们今天从事学术研究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正如梁启超所言:“考证学直至今日还未曾破产,而且转到别个方面和各种社会科学会发生影响。”(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历史学

史,这个词汇早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产生了,象形的是判事的巫师或者判事的吏员,《说文》诠释道:“史,记事者也,从又,执中,中正也。”。所以,在中国古代,“史”与“事、吏”的词义是相通的,带有伦理学(含自然伦理原则和社会伦理原则)的价值判断涵义。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诞生之前,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历史学,即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历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即指“历史学”——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历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在西方历史学家对历史学的定义或解说中,History具体所指为何,一般应视具体的文本语境而定。

历史学,是人类对自己的历史材料进行筛选和组合的知识形式。历史学,是个静态时间中的动态空间概念。历史学是由历史、科学、哲学、人性学及其时间空间五部分有机组合而成。

历史认识

历史认识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因而具有与哲学认识等其他认识过程的共性;

同时由于历史认识的对象是人类历史而非其他,因此它又有特殊性,相对哲学认识而言,它又是一种特殊认识,具有特殊的认识规律。

一般说来,造成历史认识不同于一般认识活动的原因,主要并不在于主体方面,而在于客体的特殊性。 这个特殊性就在于历史认识的客体不能直接呈现在主体面前,供后者直接观察、解剖、实验,以获得对客体性质、特征的认识,而只能通过对史料这一形式客体的认识去尽可能地接近原本客体即历史本体。

这个特殊性就导致历史认识只能是相对的,即无法求得绝对的客观真实,即使是科学的历史认识也只能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程度上获得比较准确的答案。

这个特殊性还导致历史认识必须经由考实性认识、抽象性认识、价值性认识等阶段,或说历史认识过程。由上述部分构成,即首先要对史料进行批判考证、去伪存真,对所获得的相对正确的事实进行一般描述,然后再深入前述历史表象,探讨深层的因果关系即历史规律,从特殊中抽象出一般,最后给予揭示出来的历史现象及深层结构以评价,这是一个由表及里,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它不仅是史学主体之历史认识的基本顺序,也是人类历史认识史的几个顺序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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